第(3/3)页 轮到曲明骏询问证人。 “11月11号,上午十点半左右,有一辆车经过工厂门口,请问你还记得它是什么颜色吗?” “反对!”姜瓷站起身,“反对辩方律师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!” “11号不过是前天,2号距离现在却已经过去一周多,如果连11号的事都记不住,请问诸位,证人对于2号的证词是否值得采信?”曲明骏微笑着回击。 这一点,倒不是慕紫教的,而是曲明骏自己的机灵劲上来了。 程佳贵答道:“我们工厂有监控录像,警察来问话时,我查看了视频,所以知道那天没有车辆经过。” 视频,等的就是视频! 曲明骏压抑着躁动的心,转身大声对法官说道:“由此可见,这段监控录像才是本案的关键!然而这样关键的证据,却其实是一段伪造视频!我恳请法官大人同意,当庭播放伪造视频的相关证据!” 话音落,满庭哗然。 第(3/3)页